加多宝被判赔广药集团3.17亿元 一文读懂凉茶两大佬十余年“相爱相杀”
加多宝凉茶官微发文称,7月10日,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其赔偿3.17亿元。对此,加多宝发布声明回应称,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十多年来,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双方围绕红罐包装、注册商标、广告语等打了不少官司。
“蜜月”时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关于商标权纠纷拉扯多年,二者也曾有“蜜月期”。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加多宝,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不少人都听过在街头巷尾流传的一句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红罐王老吉凉茶的总销量已突破50亿元,超过同期的罐装可口可乐和红牛等。2011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高达160亿元。
红罐之争
据媒体报道,2001年和2003年,时任广药副董事长李益民先后两次收受鸿道集团共300万港元贿赂,签订两份“补充协议”,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将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随后,李益民东窗事发,广药集团认为,这两份补充协议是无效的,便将加多宝告上法庭。随后双方开始了旷日持久的诉讼。
其中就包括红罐凉茶之争。2012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
2014年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随后,加多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的同时,加多宝于2015年4月推出金罐包装。
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做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包装装潢的权益。
“王老吉”注册商标侵权案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该民事诉讼案于当年5月被广东高院立案。
2015年2月,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
广东高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6家加多宝相关公司被判赔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广药集团与6家加多宝公司均不服广东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广东高院2020年1月6日再次立案受理本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2022年7月4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广东高院民事判决书,上述6家加多宝公司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3.17亿元。
▲图片来源/王老吉官微
广告语争议
除了红罐包装、王老吉注册商标,双方的官司还涉及广告语。
2012年,广药集团对加多宝发起了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在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加多宝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对此判决加多宝表示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及“怕上火喝×××”广告句式均不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广东省高院的判决,广药王老吉也表示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再次驳回广药王老吉的申请。
媒体报道,这是继2019年8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合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对广告语之争做出的裁决,也是此次纠纷的最终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双方还就“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语有过争议,诉诸法院。
配方案风波
2016年7月,王老吉的东家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广东高院对王老吉加多宝“配方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王老吉胜诉。
据媒体报道,2013年,加多宝公司以及王泽邦香港分支后人王健仪通过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电视广告等形式,向外界传递“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信息。
王老吉方面认为,加多宝借助王泽邦后人宣传炒作,散布所谓广药集团不拥有正宗王老吉秘方的说法,来诋毁王老吉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严重侵害了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权益。
2015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同时,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针对一审判决,加多宝提请上诉。2016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加多宝不服判决,并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2019年,最高法对王老吉、加多宝“配方案”做出最终裁定,驳回加多宝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审判决不变:加多宝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据截至2016年的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5月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后,两者的官司大战有数十起之多,包括商标广告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品装潢权侵权等。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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