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如何保护利用?住建部印发第一批可复制经验清单
传统村落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如何在保留传统村落原始风貌的同时,改善当地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是一个重要命题。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以进一步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水平。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清单》中总结了各地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法规政策、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机制、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四个方面、细分12项的政策措施,并列举了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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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中梳理总结的主要做法都是各地的成功案例,做法清晰精准、实操性强,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不过各地在应用过程中还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协调发展,避免照搬套用。”业内专家分析指出。
加强保护利用
随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推进,如今我国已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活态传承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8155个传统村落列入名录、实施挂牌保护制度,53.9万栋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得到保护,4789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
事实上,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离不开政策法规层面的强力支持。
住建部在本次发布的《清单》中,即总结了各地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法规政策方面采取的三项主要举措,包括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地方性法规、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政策以及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组织推动机制。
如江西、贵州、福建、山西、四川等省出台了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江苏省制定了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
江苏省苏州,浙江省台州、金华、丽水,河南省信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玉林,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贵州省黔东南等地则出台了专门地方性法规。
在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方面,《清单》中则总结了活化利用传统建筑和传统民居、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三项主要举措。
如江西省抚州市坚持做好传统建筑“活化”文章,通过“整体保护+旅游激活”的方式,大力发展传统村落文旅产业。与乡村振兴、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域旅游规划紧密结合,合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产业,2020年以来全市旅游人数1.63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达1200亿元。
湖南省湘西州十八洞村通过“立足红色文化、绣好古色文化、用好绿色资源”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种植猕猴桃、发展乡村旅游、开发蜂蜜等农产品,建成十八洞村山泉水厂,组建苗绣合作社,形成了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致富格局。2022年接待游客18.43万人次,旅游收入超1200万元,村人均收入由2013年的1668元增加到2022年的23505元。
注重文化传承
传统村落既有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民风民俗、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保护之余的另一项重要命题。
对此,住建部发布的《清单》中给出了三项主要举措,分别为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宣传推广以及推动数字建设。
如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青海省黄南州开展了“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新春非遗大集”线上活动和“非遗购物节”等宣传展示活动。发布《神韵黄南·魅力非遗》宣传片,入选“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全国25部优秀非遗宣传短视频展播”名录;完成大型传统藏戏《意卓拉姆》,入选为第十六届全国“五个一工程”项目;推动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60场、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187场。
在加强宣传推广方面,四川省甘孜州利用短视频直播,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扩大传统村落综合影响力;在理塘、乡城、康定、泸定等地拍摄传统村落专题纪录片,陆续在四川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播出。
而山西省则通过山西广播电视台专题栏目《保护传统村落留住美丽乡愁》,宣传晋城、平遥等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经验做法。
在推动数字建设方面,贵州省黔东南州建设非遗数字化著录与存储应用系统,记录储存图片2万余张、视频1万余条、音频500多小时,实现州、县两级非遗数字资源共享;四川省甘孜州积极推广现代科技应用,建立甘孜州非遗大数据库和VR展示平台,并对接州大数据中心,建立全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信息化管控平台,纳入全州数字化建设总体规划。
此外,山西省晋城市持续推进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实现全市166个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覆盖;陕西省渭南市搭建数字化平台,将数字化博物馆与实体化博物馆相结合,线上、线下相互导流,通过三维实景、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现各个传统村落的独特内涵。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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