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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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三审稿26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统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草案三审稿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在无障碍信息交流方面,草案三审稿明确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的学生的学习需求。此外,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扩大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的主体范围,增加“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的规定。

针对商品尤其是药品说明书字体小、阅读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明确国家鼓励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

在保障措施方面,草案三审稿在鼓励支持措施中增加“税收优惠”,并增加“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运用”的规定。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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