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将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用作“房屋养老金”
“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价款)或净收益(出让收入减去出让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比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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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的建议。他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带来了一份《关于及早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的提案。
随着存量房时代的加速到来,我国城镇老旧住房占比正在持续攀升。《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及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家庭住房中,三成是本世纪之前所建。城镇存量住房规模已超过300亿平方米,且随着房龄增长,老旧住房的占比还在持续攀升。
与此同时,存量房屋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日渐突出,如外墙脱落、设施设备锈蚀、管线老化、楼梯过道不稳固,甚至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影响居民“安居”。
第一财经梳理发现,近10个月以来,在人民网政府留言版上,有重庆、安徽、黑龙江、甘肃、广东等多地网民因“老旧小区外墙脱落”“地下车库漏水”“房屋渗水”“老旧房屋底楼开门打洞做门面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向当地主管部门留言。而地方主管部门给出的解决方案包括:召开部分居民代表会议,以幢为单位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等。
柴强亦提到,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维修主要依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具体来看,单个住宅小区,归集资金规模一般仅为数百万元甚至更低。
“随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益老化,维修资金需求逐年增加,一些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正快速减少甚至枯竭。现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满足不了房屋‘应修尽修’的需求,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也很大。”柴强说。
与此同时,我国尚未出台房屋定期检测制度和强制检测规范,由产权人承担的房屋维修养护和安全检测义务难以落实,房屋安全防范和风险控制存在制度空白。
基于上述背景,柴强认为,通过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可以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提供资金保障,让政府更好地履行房屋公共安全职责。
那么,“房屋养老金”从何而来?根据柴强的设想,可以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价款)或净收益(出让收入减去出让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
他认为,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价在房价中的占比过高,挤占了保障房屋建设质量和维修更新的必要费用。
至于“房屋养老金”如何专款专用,柴强建议,发挥房屋养老金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中的资金支持作用,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利用房屋养老金开展房屋定期体检,为老房子“治病”,实现房屋的安全检测、紧急情况排险以及意外风险保障,形成房屋安全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